關於最近每天思考的問題,一點點的反省。



  究竟是為了什麼而書寫呢?最近反覆思考著這個問題。對角色的喜愛無庸置疑,但難道只是為了讓角色在自己不成熟的筆下談一場生澀的戀愛?

  書寫對我而言,是一種「延續」的過程,為了使心中的愛完整、對角色的形象得以完全,因而試著去形塑出,心底的風景。

  受了四年的文學訓練,即便再怎麼不濟事,仍是一定程度的被制約了。無法平鋪直敘地勾畫愛情,怕寫出太俗濫的故事。連想像都好困乏、好蒼白。想要好好地書寫愛情、書寫塚龍吶……為這些時日以來的癡迷執念,找出口──Tezuka Kunimitsu/Echizen Ryoma,屬於這兩個人的故事。

  同人文的寫作是從布袋戲開始的,那麼,同人文的愛情故事,就從塚龍開始吧。がんばれね!(失敗的可能性極高,愛情故事苦手/ \)

  又,說得那麼有決心,其實也不一定要寫塚龍,但就是想寫點什麼,把對於角色的認知、對於這部作品的看法,以及更多更深層難以言述的什麼都放進去。

  相當認同H說的,小說必須有主旨,有想表達的核心意義;然而意義太幽隱,主旨太駁雜的時候,一言難盡吶……向來喜歡寫「感覺」,太龐大的敘事架構,對我這種隨便又任性的人來說,很痛苦噯。Orz

  無論如何,甩開既有的制約,試著說出想說的話,就從這兒開始唄。(堅定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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